2014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初步建立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制度。2016年4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生效,工商黑名单也有所完善。那么,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有什么后果?让我们和李华兴边肖一起来看看吧!
1.限制高消费,包括坐飞机和高铁。
可以这样理解:企业欠国家的税,欠别人的钱。你作为公司老板,怎么可能有钱进行高层次消费?长途和短途旅行也要选择经济的方式。
2.无法注册新公司。
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加入“黑名单”后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
华兴金融专家解读:你一定要去公司注册地的工商局查询被敲诈的具体原因,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引然后从“黑名单”中解禁。
3.在信用体系中退化,在很多领域面临限制。
《法制日报》快讯:2017年一季度,1716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226家“黑名单”当事人融资授信受到限制,其中宁波6家银行减少23家“黑名单”当事人授信额度约8000万元;
719名“黑名单”当事人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限制措施;668个“黑名单”方被限制发行公司债券.
4.一些家庭成员的生命受到牵连。
失信者的生活会受到影响,甚至他的家庭也会受到牵连。像《父亲上了“失信”黑名单,儿子报考公务员受阻》,《儿子被限制就读高收费私立小学 失信被执行人赶紧还债》这样的新闻很多。一位网友的经历也很尴尬:
怎么解决?我们必须缴纳税款、罚款、滞纳金等。之前欠公司的,然后依法注销公司。
黑名单情况
工商部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主要是因为10种相关情形: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交虚假材料、发布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组织策划传销、非法直销、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对象是:
达到一定数额的企业涉及偷税漏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等。
消灭于萌芽状态
正如企业家调侃总结——工商局黑名单,三年不能当老板;税务黑名单,全国追缴赃款。如果公司倒闭了,必须尽快注销。债务和税收无处可逃。
在已公布的中国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中,有900户主动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61.8亿元后退出“黑名单”。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出台《天河区关于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的工作意见》,对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在列入异常经营名单的企业中,有8129家商事主体在纠正其违法行为后申请从异常经营名单中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