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开办企业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可
时间:2022-07-08

北京新开办企业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可合并办理

[/s2/]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新设立企业的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合并。以下是3360.的原通知

关于合并新开办企业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的通知京人社〔2018〕8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单位

[/s2/]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展就业登记方式,为新开办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深圳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服务?现将新开办企业就业登记事宜通知如下。

1.新设立的企业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首次进入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员,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湘潭市和企石镇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其中,新开办企业不招用人员或用工身份未发生变化的人员,无需办理用工登记。

二、新开办企业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登记,可与社会保险登记合并进行。新办企业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或开通企业电子窗口网上服务平台(http://ect.baic.gov.cn),用工登记信息以登记信息为准。

三。工作要求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街道(乡镇)社保所要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的相关规定,不断拓展服务方式,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新开办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