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如何从佣金收入中预扣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对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扣缴单位按照累计扣缴法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累计扣缴法预扣个人所得税预缴款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预缴税金预扣额=(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预扣额&倍;预扣税率-快速扣除)-累计税收减免-累计预扣税款。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扣除费用-累计深圳其他地方注册公司哪里可以扣除?
其中,收入额按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去20%的费用后的余额计算;费用累计扣除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截至本月在本单位当年工作月数计算;其他扣除额按展览费用、附加税费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之和计算,其中展览费用按收入的25%计算。
上述公式中的扣缴率和速算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所附《个人所得税扣缴率表1》执行。
2。股权转让交易应在何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者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三)受让方已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有股东权益;(四)国家有关部门的判决、登记或者公告生效;(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已经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有证据表明股权已经转让的其他情形。
3。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个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用人单位发放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金额的部分不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