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代理记账:一个案例教你小规模纳税人第二季
时间:2022-07-22

按季度申报的广州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始准备第二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目前适用的税收政策是什么?归档时需要填写哪些报表?如何填写?应纳税额和免税额如何计算?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丁丁·伯德的簿记会计团队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案例:我是在广州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的税率为3%。第二季度预计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没有开具发票。第二季度如何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在计算税额之前,首先要了解当前疫情期间的相关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业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税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高明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除高明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征收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减按1%的税率征收。


根据《财税2019年第13号公告》第一条和《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公告》第一条,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针对上述情况,第二季度可对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第二季度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填写销售金额25万元(公司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在第11栏“门槛以下销售”填写),对应当期免税金额7500元【(25×3%=0.75)】,在第10栏填写。


如果公司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