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帐凭证≠会计凭证,千万不要混
时间:2019-09-07
最近,一直有个老板问晓峰:会计凭证和会计凭证是同一个意思吗?当然,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在财务会计核算中,经常使用会计凭证和会计凭证。它们主要用作会计的基础,但又有很大的不同。
那么什么是会计凭证呢?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书面凭证。它是会计核算的基础,用于会计帐簿的登记。
会计凭证和会计凭证的区别是什么?
会计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原始凭证。《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记帐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会计凭证应当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和有关数据编制。可以看出,会计凭证是指财务凭证的总称,包括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只是会计凭证的一种。会计凭证是会计人员在做会计工作时填写会计分录的纸。他们主要提供会计分录,方便登记账簿。真正起作用并能证明会计事项的是附在会计凭证上的原始凭证,或者只有当会计凭证与原始凭证共同构成会计凭证时,才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
原始凭证是填写记账凭证的依据,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凭证与原始凭证并列,隶属于会计凭证。简单的会计凭证不包含原始凭证。从原始凭证的来源和取得方式来看,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中直接产生的。它是经济业务发生的最初证据。它在法律上具有证明效力,因此也可称为“证明凭证”。会计凭证是编制会计分录后填写的凭证。它们通常也被称为“记帐凭证”。它们是原始凭证和图书之间的桥梁。
在会计实务中,如果账簿和原始凭证保存完好,即使没有凭证,或者只是销毁、伪造、涂改凭证,也不会对会计事项产生实质性的歧视,无论是为了逃税、逃税、贪污、贪污还是其他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应当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将会计凭证与原始凭证相结合的会计凭证,而不仅仅是会计凭证。
因此,《会计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还规定,“隐瞒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对隐瞒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的行为,不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