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时间:2019-11-22

 

税务代理专业注册税务师担任您的税务管理和清算代理。文件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营利性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营利性企业,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申请、一般纳税人税务例外认定、企业收入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信息问答-税务规划 小型和微型企业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1小型盈利企业的年度应税收入上限是多少?

答: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营利性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缴纳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企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具体期限是什么?

A: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营利性企业可享受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的减收50%的政策,并按20%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3被批准征税的小型营利企业也能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吗?

A: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营利性企业,无论采用审核征收法还是核准征收法,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均可享受财政部2018年[77号文件规定的减半征税政策。

4小型盈利企业特指符合哪些条件的企业?

A:合格小型营利性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或财水[2018年第77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即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年收入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

(2)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