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有哪些限制
时间:2019-11-26
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申请、一般纳税人税务例外认定、企业收入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信息问答-税务规划 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有哪些限制?
如果工资不够,例如,如果您已经扣除了工资来供养老人,您将不必纳税,以下项目将被“暂时扣发”或选择性扣发:
如果工资不够,例如,如果您已经扣除了工资来供养老人,您将不必纳税,以下项目将被“暂时扣发”或选择性扣发:
[示例]员工月薪为8000元,个人为三项保险和一项基金支付1500元,这三项保险和一项基金都是独生子女。扣除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为老年人提供特别附加扣除。不考虑其他情况,老年人扣除后不纳税(8000-5000-1500-2000=-500元)
1。扣除期限:纳税人在中国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费用,按照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400元的额度扣除。同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款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
2。扣除期限: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的实际扣除时间为从贷款合同开始还款的月份到贷款全部偿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月份,最高扣除期限不得超过240个月。
3。扣除次数限制: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并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系统中有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记录,无论扣除时间或房屋所有权,纳税人均不得享受其他房屋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4。可选扣款(Optical Deferences):子女众多的父母可以为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款方式,即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款,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款。
5。可选扣除额: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大病医疗费用,他们可以选择从丈夫那里扣除。扣减限额是单独计算的。每人最高扣款限额为8万元,最高扣款总额为16万元。补充: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其父母之一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