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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企业和居民个人都非常重视个人税收筹划,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税收负担,提高个人实际收入,减轻企业发展负担。然而,个人纳税筹划是一项专业操作。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导致财政和税收风险,从而对个人或企业造成相应的处罚。那么,在个人纳税筹划过程中,必须避免哪些筹划方法呢?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释。
1、找发票报销来抵工资
事实上,这种方法在现实生活中最常用。它通常将员工的工资分成基本工资补偿。这不仅可以使员工按其基本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还可以降低企业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基数或增值税。然而,随着中国第三阶段金税的全面实施,使用这种方法进行个人税收筹划的风险仍然很高。因此,一旦被税务机关检查,个人或企业很容易受到相关处罚。
2、将工资拆分为工资+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条:工资收入是指工资、薪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个人因工作或就业而获得的。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这些补贴应纳入工资中计算个人所得税。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忽略了这种计算方法,在进行个人纳税申报时将收入考虑在内,同时利用这种方法变相向员工发放补贴。殊不知,这种情况已经属于逃税。
3、冒用他人身份证,降低高收入员工工资
目前,一些企业将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作为自己的员工,从而将高收入员工的工资分成这些“非正式员工”。事实上,对于这些“非正式雇员”,他们既没有社会保障,也没有出勤记录,同时他们也不符合银行转账。因此,使用这种方法进行个人税务规划的风险非常大,必须避免。
4、企业老板用“私户”发工资
方法如下:企业主从企业中提取现金,然后从其个人账户中支付给员工。事实上,这种做法的规划风险也很大。因为在财务报表中有一个“其他应收款”账户,老板基本上用这个账户来计算现金流。如果到年底税务部门发现账户余额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不符,也会给企业带来财务和税收风险。因此,这种规划方法也应该被禁止。
以上是对个人纳税筹划不能采用的筹划方法的描述。因此,为了在现实生活中进行个人纳税筹划,有必要规避上述筹划方法,以确保选择合理的方法,实现个人纳税筹划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