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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企业来说,出口退税业务在其经营过程中经常涉及。在处理业务的过程中,通常会提到“90天”期限。那么,90天的出口退税意味着什么?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释和介绍。
事实上,这里的“90天”是指出口货物申报之日起90天内申报出口退税,生产企业必须在出口货物申报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具体来说,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在出口之日起90天内有效(出口日期在报关单上注明)(收汇、核销、单证齐全)。逾期货物将被视为国内销售,不享受出口退税优惠。一般情况下,申报单时限为90天,核销单时限为180天,实际退税时限为90天(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90天)。
此外,除了“90天”的限制,还有“30天”和“180天”等等。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在每个时限内要完成的操作。其中:
“30天”是指外贸企业在购买出口货物后,及时向供应商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这是一张防伪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180天”是指出口企业必须在出口货物申报之日起180天内向当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入(长期收入除外)核销单。
“3个月”出口企业是指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缺失或内容填写不正确,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变更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内向退税部门申请延期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以上是对出口退税各个时间节点的介绍。到期出口退税应按规定时间办理。因此,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必须详细掌握上述时限。
附: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所需材料
主要包括:
(1)申报表;
(2)出口销售发票;
(3)采购发票;
(4)结汇通知单或收汇通知单;
(五)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国产产品的,到岸价格结算应附有出口托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六)经营进口料件加工和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合同号、日期、名称、数量、再出口产品名称、进口料件成本和实际纳税额。
(七)产品税征收证明;
(八)出口收汇核销单;
(九)其他与出口退税有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