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财务代理
对于市场中的珠海财务代理,有一定数量的股东,无论是有限责任[标签3360关键词],有限股份[标签3360关键词]还是外资[标签3360关键词]。股东是指对债务承担有限或无限责任的个人或单位,通过持有股票享有股息和红利。那么,对于一个股东来说,出资的方式是什么?这篇文章会让你明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财务代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可见,《珠海财务代理法》在中国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两种,即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具体可分为:
1、货币
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珠海财务代理的建立将不可避免地需要一定金额的货币来支付创建珠海财务代理的费用以及建立珠海财务代理后的生产经营费用。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如果股东之一是外国投资者,它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非货币出资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实物。的实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作为有限责任,股东出资的种类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处于次要地位。股东的实物出资一般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实物最初归股东所有。第二,实物出资是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珠海财务代理,否则,出资是没有意义的。
(2)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版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等。
(3)土地使用权。需要一定的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因此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资。但是,股东投资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只有这样,才能被视为股东合理合法出资的方式之一。
以上是对“股东出资方式是什么”问题的具体介绍和说明。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企业家参与了建立[tag :关键字]并且对股东的投资方式了解不够,就有必要掌握本文介绍的各种投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