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年检流程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
1.《公司年检报告书》 。适用于按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封面为粉色。封面填写检验名称和营业执照注册号,并加盖公司印章。
2.《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适用于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未按照《公司法》注册的公司。
3.《年检报告书》 。适用于《营业执照》收到的所有分支机构、企业及其他业务单位。
4.《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 。适用于在中国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两个。提交营业执照年检所需资料。
三个。审核年检材料
登记机关收到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审核。如发现以下问题,将根据情节轻重及《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1.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年检材料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补办年检手续。
2.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并处二万元罚款,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3.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年检材料,住所缺失的,吊销营业执照。
4.对确实停业,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5.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对符合条件但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有严重违法行为而必须停业整顿的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应暂停其年检,并依法处理。造成停航的因素消除后,应当办理年检手续。
经审查通过年度检验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其营业执照上加盖当年年度检验合格标志或者在其副本的正面或者背面加盖登记机关年度检验专用章。具体做法区分如下: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年检标志,复印件加盖年检章。
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原件加盖年检标识,复印件背面年检栏填写年检年份和日期,并加盖登记机关年检专用章。
003010,正本和副本分别加盖年检标识。
003010,英寸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分别加盖年检标志。
四个。缴纳营业执照年检费用,交回营业执照。
年检合格后,企业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缴纳年检费用。营业执照年检费用为人民币50元。通过年检的企业缴纳年检费用后,登记机关将加盖年检标识或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交回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