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无息借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时间:2019-08-21
经常有企业主和财务人员问小编,企业之间的无息贷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案有两种:
1. 企业集团(包括企业集团)内企业之间的资金自由借贷,免征增值税。
例如,D公司和E公司属于一个集团公司,由于资金周转的需要,从2019年3月到6月,D公司免费使用了E公司的资金200万元。那么E公司免费向D公司借款不需要增值税。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财政部在清除养老机构的增值税的免税政策(财政和税收20号2019)规定,增值税免征企业之间的自由借贷资金(包括企业集团)从2月1日,2019年到2020年12月31日。
注:本政策适用于所有企业集团(包括企业集团),不限于所谓的养老机构。如企业集团二级单位之间、企业集团二级单位与三级单位之间、企业集团与三级单位之间的资金自由借贷情况。
2. 非企业集团单位自由借贷,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作为销售。
按照有关规定,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免费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除从事公益事业或者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外,应当按销售处理。由此可见,非企业集团单位之间的贷款,即使贷款人不收取利息,也需要作为贷款收据处理。另外,还需要缴纳增值税。
参考政策:第十四条圆形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广的试点改革营业税增值税(财政和税收[2016]36)规定,下列情况应视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免费提供服务的,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面向社会公众的除外。
(二)将无形资产、房地产无偿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但公益事业和公益事业除外。
友情提醒:企业集团内企业(含企业集团)之间已支付的借款,如符合财税[2016]36中规定的统一借款还款条件,准予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