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举措
时间:2022-07-08

国务院决定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举措

5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事记录和工商登记。确定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措施。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加强监管,改善服务,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百姓、服务百姓、服务企业,取得积极成效。接下来,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服务网络化。

一是整合建设国家、省、市三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规定或涉密信息外,政府服务应纳入平台。深证公司注册会计师陈欣为原则,隔离网原则和网上政务服务除外,非网上除外。原则上不允许任何部门建立孤立的信息系统。

二是规范工作要求。公布最多一次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的人员名单,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送达。地方政府部门在长宁、天河设立的服务大厅原则上不予保留。

三是要简化手续,能共享的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完善相关制度。加快推进电子证照互认。

四是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的政务信息系统不按要求改造的,不批准新项目,不拨付运维资金。

第五,要加强数据共享的安全性,依法加强对隐私等信息的保护。到2019年底,省、市、县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率分别不低于90%和70%。

为促进高水平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会议决定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6月30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和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站式办理程序将在全国推行,实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大幅缩短办理时间。推进银行、海关、税务、外汇等外资企业实时信息共享和联动管理。要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为进一步推动物流降本增效,会议决定,

一是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租赁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自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是今年年底前,实现货车年检、年检和尾气排放检测一体化。简化货运车辆的认证和许可,对关键结构参数不变的车辆进行记录和管理。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开展货运车辆跨省异地检查。制定货车尾板国家标准,提高管理水平。

三是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简化物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程序。上述措施加上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将相应降低铁路运价,预计全年将降低物流成本120亿元以上。会议呼吁积极发展公路、铁路和水路多式联运,进一步提高物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