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6月8日起,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将
时间:2022-07-10

【重要通知】6月8日起,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将加盖

6月8日起,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商标注册证、受理、审批、核准公告、专利证书可以在深圳注册为公司,《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注册证》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机构改革过渡期专利商标统一申请使用印章和文件有关问题的公告》(267号)称,自6月8日起,商标注册证、原产地地理标志受理、核准和批准公告、专利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以下为:公告原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267号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新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和行政裁定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完成转让。为确保机构改革过渡期相关工作平稳、有序、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3360。

1.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商标注册证》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商标申请、受理、审查、异议、复审、行政诉讼的流程和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原机构印章作为替代;商标行政复议流程和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专用章。

2.2018年6月8日零时起,原产地地理标志受理、批准、核准公告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3.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专利证书加盖光明新区集安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专利申请、受理、审查、复审、无效宣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流程和文件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件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章。

4.2018年6月8日零时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受理、审查、登记、注销的流程和文件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件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印章。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总体安排,过渡期结束后将另行公布相关事项。

关键词:商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