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增值税发票通过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普通增值税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进行开具和管理,这意味着普通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增值税发票,俗称“一机多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从7月1日起,购买方在开具企业发票时还必须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否则不会作为涉税业务的税务凭证。鼎鸟财税汇总以下七种情况的普通增值税发票不需要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
问题1:普通增值税发票是否强制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内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收据。
问题2:开具给个人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号吗?
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的通知》(国税函〔2016〕75号)第八条规定,个人消费者购买商品、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无需向销售者询问。因此,对个人开具普通发票不适用本公告的,按照税总发〔2016〕75号执行
问题3:如果购买者是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可以只填写账单名称吗?
公告第一条第一款明确:“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本公告不适用于向机关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开具发票。
问题4:没有税号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可以报销入账吗?
根据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的表述,2017年7月1日后取得的普通发票,未填写税号的,不符合规定,不得作为计税、退税、抵扣等涉税业务的税收凭证。
问题5:出口企业发票如何填写?国外客户没有信息。
如果买方是外国客户,则公告规定不适用。
问题6:滚动增值税发票和手工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办?
只要是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均按公告执行。如果发票上没有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则不适用公告规定。
问题7:联系地址。你想填写电话号码和银行吗?
现行规定只要求纳税人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向销售方提供地址和电话、银行和账号信息。普通发票上是否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目前还不是强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