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取消登报要求 25项证明材料取消
时间:2019-08-15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和注销一批税务凭证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和出资人办理税费的便利性,国家税务总局在前一季度分两批取消35张纳税凭证的基础上,又取消了25张纳税凭证。增强减税降费意识。

1. 让纳税人更方便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告取消的25项税务证明中,涉及税收优惠的有19项,包括个人身份证、单位性质证明、房地产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资格证书等。
据了解,前两批注销的税单还涉及减税退税和延期纳税。例如,201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决定在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加“六税一费”等方面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物资管理方式由原来的记录方式转变为记录方式。纳税人享受“六税一费”优惠,实现“零差使”和“免备案”。
二世。努力减轻纳税人信息申报负担
注销的税务凭证中,有5项属于纳税人通过第三方取得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凭证挂失、软件测试凭证等。其余20项是纳税人原本需要的自己的合法证件信息,如个人身份证、税务登记变更等。提供营业执照等。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国家税务总局已分三批取消60项税务证明,涉及231项具体税务事项。
3.取消25项证明后会发生什么?
注销后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内部审核、信息共享、纳税人留存相关信息自查等。请在下面的图上盖章以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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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