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改革后发票问题怎么处理?
时间:2019-09-07
4月1日,增值税深化改革正式实施。目前,《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第一个月申报》已经完成。晓峰梳理了纳税人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发票处理问题,供各位领导参考和学习。
一般纳税人的发票问题
1. 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3月销售税率为16%的货物时,我错误的选择了13%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对不起,我该怎么办?
答:应及时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开具无效发票或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再按正确税率开具发票。
2. 我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增值税销售,但增值税发票尚未开具。如果我需要在4月1日后补发发票,是按照调整前的税率还是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在4月1日后按原适用税率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普通增值税纳税人发现发票不正确,在调整增值税税率前,应如何处理按原适用税率16%和10%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调整增值税税率前,分别按原税率16%和1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现发票有错误,应先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红色发票,然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色发票。
4. A公司是否可以在2019年4月1日后扣除原税率为16%和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增值税纳税人在调整增值税税率前,一般按原税率的16%和1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售折扣、暂停或者退款的,按原税率开具红色发票;发票如有错误,应按原税率开具。红色发票之后,将重新开具正确的蓝色发票。纳税人未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补开销售行为的,应当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方纳税人在4月1日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原税率16%和10%计征进项税额后,可以按现行规定扣除进项税额。
5. 我们单位获得了一份正常的增值税发票,这张发票在票面税率部分填写错误。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它?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您可以将获得的发票陆续退还给卖方,并要求卖方重新为您开具正确的发票。
6. 2019年4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原税率16%和1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退回、发票错误、暂停应税劳务等,购货人未使用发票联申报扣除额,已将发票联、扣除额联退还。卖方应如何开具红色发票?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红色字体应按以下程序开具:
(1)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卖方填写并上传《红色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卖方填写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应的蓝色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检查通过后,生成“红色发票信息表号”的信息表,并同步到纳税人端系统。
(3)卖方应在税务机关系统审核通过的信息表的基础上开具红色专用发票,并在税务机关系统中开具负数销售发票。红色的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以通过电子信息或者纸质信息表向税务机关系统核查信息表的内容。
7. 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日后因销售折扣、暂停或退货开具红色发票。具体应该做些什么?
答:如遇销售折扣、暂停销售或退款等情况,上述纳税人需开具红色发票,分别在下列情况下处理:
(1)卖方尚未发布了专用发票买方和买方尚未用它来声明返回的演绎和发票和扣除对联,卖方应填写和上传信息形式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并发出红字的发票按照预税率。
(2)如果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扣除,或者买方尚未宣布减免,但发票联或扣除联不能返回,买方应当填写和上传的信息形式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按照规定,卖方应问题按照买方。政府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红字)》应按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8. 2019年4月1日后,发票是否按原适用税率补开,如何申报?
答:调整申报表后,纳税人在申报原增值税税率为16%和11%的应税项目时,按调整申报表前后的对应关系填写相应的栏目。
9. 一名增值税普通纳税人已于2019年2月申报销售收入并纳税。2019年4月,纳税人根据客户要求对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纳税人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2019年4月,纳税人将按原税率1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纳税申报时,应填写金额和数量的税收根据之前和之后的对应关系调整的税收回报,和“开放”的商品13%的税率和加工、修理和分销服务的第一行附加数据(1)4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此同时,由于销售额的16%税率已经宣布,按照收入征税在早期没有发票,相应的负数应该写在第一行的“13%税率的货物和加工、修理和维修服务”和“没有发票发行”。
10. 纳税人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之前,暂停有形动产租赁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增值税为10万元,应纳税额为1.6万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如何填写?
答:纳税人于2019年4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原税率为16%。申请退税时,应符合相应的前后关系调整的申报表,并包括减少的金额和税额红信塞进的附加数据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号线“服务、房地产和税的13%税率”无形资产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列出相应的秩序。
11. 我是认证咨询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加减政策。自4月1日起,我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操作流程是否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您可以按照现有流程扫描纸质发票,也可以查看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12. 增值税发票选择与确认平台可以选择哪些增值税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电子收费公路通行费普通发票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选择确认和信息增值税发票用于声明和演绎,出口退税或退税的纳税人可以选择。
小规模纳税人发票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收入低于10万元,是否可以放弃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答:增值税免征政策调整后,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的税控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停止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
2. 住宿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证和咨询行业,建筑业,信息传播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没有批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12月31日,2018年,他们只问题与月度销售专用发票超过100000元(或季度销售超过300000元)?
答:为进一步方便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9年3月1日起,试点行业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自愿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度销售标准的限制。
3.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不使用税控制度,可以到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吗?
答:对于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的范围。
4. 小规模纳税人代表普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显示***,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每月发票总额在10万元以下。税率栏显示了***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每季度30万元)的,应按照相关政策确定当期销售额适用的税率,并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应栏目(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如果当前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超过100000元(每季度300000元),目前的销量应相应栏目填写免税销售额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法4日公布的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
按照现行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房地产业务,以当期销售额减去房地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每季度3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差别征税政策后,以当期销售差额后的金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每季度30万元)。
5. 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标准从3万元调整为10万元后,住宿行业、工业及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等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每月销售额达到10万元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为进一步方便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自开发票试点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均可自愿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度销售标准的限制。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在试点行业的月度销售不到100000元(包括本金,四分之一的税收时期和季度销售不到300000元人民币)可以选择自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按照规定如果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和专用发票需要发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我公司是经营服务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代表销售业务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试点范围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也可以代其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贵公司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再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7. 我公司是一个小规模的纳税人租赁和商业服务。我们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房地产销售增值税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包括试点地区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self-issuance人自行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不动产他们获取和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仍应适用于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 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3月,销售收入为9万元。当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万元,完税300元。4月份,货物被退回。如何处理呢?
答: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月度销售不超过100000元,已支付的税收由于发行本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申请退款到主管税务机关恢复所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一个时间或红字专用发票是按照规定发布。
9. B公司于2019年3月由一般纳税人改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于2019年5月收到当年2月采购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呢?
答:重新登记的纳税义务人未申报扣除的进项税额和重新登记之日当期终了扣缴的税款,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扣缴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电子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获得在本期转移登记日期应当在传输之后纳税人取得上述发票、税务控制设备和选择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平台(税局结束)。有选择性的确认。
在这种情况下,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进项税额的选择后,B公司应将采购原材料的进项税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扣除税额”。
10.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准备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可否在转到小规模纳税人名下后,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第六条宣布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问题(公告号2018年18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纳税人转移登记时,他们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的税控设备增值税发票,他们不需要支付增值税和销售发票。
从转让登记之日起的下期起,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应当按照税率核定;如增值税发票在转让登记日前已获批准,增值税发票将继续由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转让登记取得的房地产出售的,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