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小微企业您的税负不高不要逃税和逃税
时间:2019-10-09

A公司是一家小型的低利润企业。同时也是小规模的增值税纳税人,平均月销售额为8万元。每月可享受不到10万元的增值税优惠,也可享受小额微利企业每年不足1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5%。

增值税=0元

企业所得税=96万元*25%*20%=4.8万元

可以看出,即使甲公司没有任何成本,一年的全部960,000元也是利润。企业所得税也为4.8万元。

总税率=48,000元/960,000元* 100%=5%

提醒

2019年是近40年的减税年费用减免最强劲;

2019年是过去十年中税收监管最严格的一年,也是接下来十年中最宽松的一年;

2019年进入强制性规范之后,未来3-5年将是财务合规转型的一年。 3-5年后,大多数企业都会遵循规范,因此那时您将不被标准化,成本将会很高!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发布了0,010,010(财税[2019] 13号):

1。每月销售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此数字)免征增值税。

第二,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微利企业,减去应纳税所得额的25%,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额超过一百万元但不超过三百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百分之五十,企业所得税按百分之二十的税率缴纳。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全国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同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等。经营的三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