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减税减税政策有效性的通知
税务总局[2019] 76#>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特别代表办公室:
今年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实施规模较大。减税效果不断释放,有力地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为了确保减税减费政策措施进一步有效,提高企业和人民的收益感,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和认真组织收入工作纪律的有关要求是如下:
1。规范税费
地方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减税减税的理念,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加强依法治国意识,严格按税率征税。法律法规,认真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合法的税收底线。坚持“三个必须,三个坚决”:一定要减少到位减免税,一定要减少到位减税的成本,一定要依法征收税款,坚决破解减少欺诈性税收。坚决不接受“超额收费”,坚决做好退税。
第二,严禁以各种形式预先收取税款
地方税务机关必须严格规范收入和税收的征收与管理组织,严禁预先以各种形式收税。各种税费减免政策没有执行。 禁止违规向企业预收税款,不得在当年内随意改变收款方式,不得在法定报告期之前征税,不得采用大规模集中清算,工业大型检查等,与减税和减费不一致。违反组织收入工作纪律,违反法律法规增加税收的,必须认真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三,努力营造良好的组织收入环境
地方税务机关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积极寻求谅解和支持。地方税务机关遇到有关各方不当地干预组织的收入工作的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上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开展沟通协调工作,共同创造良好的组织收入环境。
跟随地方政府合理调整预算
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分析计算,及时了解地方税收来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客观地反映组织的收入状况,并与财务部门合作。地方政府将在年初根据程序合理调整预算,使税收预算目标与当前经济发展和减税减费情况保持一致。
严格依法纳税是依法纳税的基本要求。这是优化税收经营环境,增强减税降费意识的重要保证。从“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心”和“两个维护”的高度,地方税务机关要深刻理解实施减免税政策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认真组织创收工作学科。我们将全力以赴,确保减税减费的政策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