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特殊增值税发票的29个案例中有9个类别
时间:2019-10-16

在许多情况下,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它们分散在几个税收文件中,许多老师进行了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我做了一些概括和整理。到目前为止,有29种情况下,不会发出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应当指出,某些项目不是文档,而是对若干文档的改进。例如,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项目无法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实际上,有几个特定于项目的特定文档,但此处未列出。统一为一个类别。

我们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可以将它们分为七个类别和29个项目。

首先,个人相关项目(2个项目)

1。为了向消费者出售商品,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不得发行任何特殊的增值税发票。

2。其他个人不得申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 (例外:自然人出租,出售房地产和承租人,购买者不是自然人。)

第二,与出口,免税,免税有关的项目(4个项目)

1。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开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除外,销售免税农产品除外)。

2。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用于实施增值税退(免)税方法,且不得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

3。对于非应征增值税项目,不会发出特殊的增值税发票。

4。对于出口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说明:除进口到特殊地区的水电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III。与商业企业有关的项目(2个)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草,酒精,食品,衣服,鞋子和帽子(不包括劳动保险专用部件),化妆品和其他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发〔2004〕136号)

2。商业企业从供应商处收取的各种收入,不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发〔2006〕156号)

4。与差别税支付有关的项目(12个)

1。经纪代理服务,以获取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资金或管理费并代其支付的余额为销售金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资金或行政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6] 36号附件2)

2。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人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格本金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财税[2016] 36号附件2)

3。旅行服务,您可以选择接收所有购买价格和额外费用,从旅行服务购买者中扣除购买费用并将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给其他旅游公司的住宿,食品和饮料,交通,签证,入场费和旅行费用的余额为销售额。 上述向旅行服务购买者收取并支付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民税[2016] 36号附件2)

4。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他们可以选择支付税款差额,获得全价和额外费用,并从用人方支付给劳务派遣的款项。职工的工资,福利,申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收入,按照简单的税率计算方法,以5%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应当收取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福利以及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支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税。发票。 (财税[2016] 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