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选择根据单一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企业年收入的整体核算来计算一个,并为创业投资企业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风险投资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税额。该政策于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
《通知》规定,如果风险投资企业选择根据单一投资基金进行计算,则其个人合伙人应按以下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基金应收取的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息股利收入,按20%的税率计算。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按照年收入计算总收入的,应按照创投企业超额累进税率的5%-35%计算并缴纳个人合伙人从创业投资企业应得的收入。 “营业收入”项目。
根据中国的相关税收制度,对合伙企业投资的股利需要“先分配再税”,公司合伙人应按相应的股利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合伙人需要按照相应的股利进行经营。红利。所得税目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四个部门发布的政策强调了鼓励个人风险投资。通过选择20%的低税率并允许投资额的70%满足应税收入,个人投资者可以执行投资成本以及投资者自己的扣除额,特殊项目和特殊扣除额,投资损失及其他各种办法,显着减轻个人风险投资收入的税收负担,鼓励个人投资者将资金投资于风险投资,为创新驱动的国家战略注入更多的私人资本,促进实现“大众创业和创新的良好局面”。
新政策有哪些两个选择会影响风险投资公司的个人合作伙伴?对于风险投资企业的年收入的总体核算,此选项仍根据营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即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如果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达到人民币500,000元,超出部分按35%的税率征税。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对于没有综合收益的个人合伙人,则可以扣除基本扣除额,特殊扣除额,特殊扣除额和国务院的其他扣除额。
同时,根据风险投资企业年收入的总体核算,您还可以享受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优惠政策。就是说,风险投资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可以跟踪转移项目的投资额。创业投资企业营业收入中扣除的70%,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年度会计亏损结转至下一年,通过减税基础。投资公司投资股息的税收负担。
对于单个投资基金的会计选择,适用较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在投资收入中,股权转让的收入和个人合伙人应从基金获得的股息股利为20%的税率,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意味着个人合伙人无需对个人适用最高累进税率的最高35%,投资收入仅需承担20%的税负,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的税负相同大量投资的合作伙伴这样,可以大大减轻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红利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