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申请、一般纳税人税务例外认定、企业收入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信息问答-税务规划 干货的简写!中小企业节约所得税的技巧!
(一)、注意收入临界点,减轻企业所得税
案例分析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对合格的小型盈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应减征20%。《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合格小型营利性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
2。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符合中小企业要求的,按20%征税,超过要求的按25%征税。其中有5%的税收优惠,这对于一些小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在这方面,我们的规划理念是:
1。如果企业在资产和员工方面超过规定的标准,可以采取“一分为二”的方法来适应政策。例如,如果生产部门、销售部门或采购部门分开,子公司分开设立,资产和人员两项指标可以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同时分摊。2.如果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可以采取递延收益措施,将部分收入作为下一年度的收入。
(二)、利用企业组织形式规避企业所得税企业应按批准的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1月至11月,销售收入360万元,按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7%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25.2万元(360×7%),不足30万元,适用于小型营利性企业20%的税率,应缴纳所得税5.04万元(25.2万×20%)。本月12月,企业按正常销售方式确认销售收入90万元,年末总收入450万元。按应纳税所得额的7%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31.5万元,超过30万元。适用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为78750元(315000元×25%)。显然,今年12月的收入是节税计划的重点。我们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把12月份的一些收入推迟到下一年。该公司12月收入90万元,以分期付款方式出售。合同规定分期付款。第一期将在12月31日前收回三分之二的价格,第二期将在次年1月再收回三分之一的价格。于是,该企业12月份确认的收入为60万元,年收入为420万元。按7%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294,000元(420×7%),适用税率仍为20%,应纳税企业所得税为58,800元(294,000元×20%),少缴企业所得税为19,950元(78750-58800),税负减轻率为25.33% (19,950/78,750)。递延至下一年度的30万元收入,在下一年度可以同样适用20%的税率,因此只需纳税4200元(30万元×7%×20%)。通过这样的计划,该企业的整体节税为15,750元(78750-58800-4200),整体税率为20% (15,750/78750)。这种税率的降低正好是税率从25%降低到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