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年伊始您是否知道作为个体经营者的这些税
时间:2019-10-11

No.1个体工商户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答案: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的第4条(国家税务总局第35号令):“个体工商户将所有者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因此,个体工商户家庭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No.2个体户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吗? 回答:是的。如果个体工商户会计核算正确,可以提供准确的纳税信息,则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

No.3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若已达起征点怎么办?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第6条(国税发[2006] 183号):“尚未达到阈值的固定每月固定期限家庭的实际数量将达到阈值,应征税。退税手续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并缴纳税款。尚未达到限额的定期定期家庭应连续三个月达到限额,并应向税务机关报告重新批准配额。税务机关应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批准。配额,并印发《核定定额通知书》。”

No.4定额执行期的期限是多少?答案: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10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执行。 16):“固定期限执行期限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固定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批准后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No.5定期定额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方式是如何规定的?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四,采用简单申报方式的定息住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电子支付系统分批扣除税款或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税款的,可以不适用于本期报告的程序,代表报纸执行付款。

No.6个体工商户需要建账吗? 答复:《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7号令)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和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每个个体工商户均应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存书籍和凭证,并根据合法和有效的凭证进行会计处理。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现有会计核算结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申报纳税申报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重复入境账户:(一)注册资金超过二十万元。 (二)销售增值税服务的纳税人或者营业税人的月销售额(营业额)4万元以上;从事商品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6万元;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加值纳税人的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 (3)省税务机关决定应设立复式帐户的其他情况。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简易账户,积极创造条件设立复式账户:(一)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下。 (二)销售增值税服务的纳税人或者营业税人的月销售(业务)在1.5万元至4万元之间;从事商品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为3万元至6万元;或零售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万元至8万元之间。 (三)省税务机关决定设立简易账户的其他情况。 不符合上述会计准则的个体工商户,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建立收入证明书,购销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按照《税收管理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