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作为一名个体经营者你知道这些税务知
时间:2019-11-25
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申请、一般纳税人税务例外认定、企业收入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信息问答-税务规划 新年伊始,作为一名个体经营者,你知道这些税务知识吗?
No.1个体工商户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回答: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4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因此,个体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No.2个体户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吗? 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因此,个体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No.3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若已达起征点怎么办? 甲:是的。具有良好会计核算和提供准确税务信息能力的个体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为一般纳税人进行登记。
No.4定额执行期的期限是多少?回答:根据《办法》(国税发[〔2006〕183号)第六条,“不符合门槛的固定户每月实际经营额达到门槛的,应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在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正常配额户连续三个月未达到限额的,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重新核定。税务机关应根据《核定定额通知书》的有关规定重新批准配额,并签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No.5定期定额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方式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5条,“配额实施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批准后的第一个纳税期到最后一个纳税期。
No.6个体工商户需要建账吗? 回答: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第四,对于采用简单申报方式的定期固定账户,如果通过财税银行的电子纳税系统分批抵扣税款,或者委托银行在规定期限内代扣代缴核定税款,本期不予办理申报手续,代报告缴纳。”